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33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五个交易日内书面形式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按照《问询函》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并协调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与回复。鉴于问询函中的回复内容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经公司申请,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持续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核查及回复进度,预计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