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注意到,本公司股份(「股份」)价格今天有所上升。经对本公司作出在相关情况下属合理的查询後,董事会确认,其并不知悉导致股份价格波动的任何原因,或任何必须公布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的资料,或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
董事会注意到有媒体报道指本集团将发行人民币债券。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拟於短期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期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国内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尽管如此,公司债券的发行仍只在计划阶段,董事会谨此提醒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公司债券的发行不一定能落实进行或最终能顺利完成。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承本公司之命而作出;董事会各董事愿就本公告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