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乃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作出的自愿公告。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5月18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建议由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分期公开发行总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39亿元的国内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次2022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1年末及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公司董事会宣布,是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於2022年5月24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票面利率为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