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景中国地产:31岁李俞霏出任执行董事 为主席黄敬舒表妹

根据服务合约,李小姐将有权收取25,000港元之月薪及相等於一个月薪金之年终花红

绿景(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委任李俞霏小姐(「李小姐」)为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李俞霏小姐,31 岁,於二零一五年二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在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深圳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担任多个职位,包括成本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战略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以及财务部主任。李小姐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加入绿景(苏州)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担任本司主席助理兼本公司综合管理部主管。李小姐於二零一九年八月获委任为中国绿景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一间由本公司控股股东黄康境先生间接全资拥有之公司)之董事。李小姐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取得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经济学理学学士学位,并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取得英国曼彻斯特大学金融学理学硕士学位。

李小姐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服务合约」),任期自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起至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为期2年。根据服务合约,李小姐将有权收取25,000港元之月薪及相等於一个月薪金之年终花红,有关金额乃由薪酬委员会参考彼之经验及於本公司之职责及职务以及现时市场费率厘定,并由董事会批准。根据服务合约,李小姐亦将有权按照本集团不时厘定、授权及/或批准之条款享有其他酌情花红,以及参与其他奖励计划(如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

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於获委任後,李小姐将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为止,其後将符合资格於该大会上重选连任。其後,根据本公司之

组织章程细则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彼之委任须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告退及重选连任。

李小姐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黄敬舒女士之表妹、本公司执行董事黄浩源先生之表姐;及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黄康境先生之外甥女。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李小姐并无(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该词之涵义)存在任何关系;及(ii)持有任何其他主要委任及专业资格。李小姐於过去三年内并无於香港或海外的上市公众公司中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於本公告日期,李小姐於本公司20,000股股份中拥有个人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概无其他与李小姐有关的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

第13.51(2)(h)至13.51(2)(v)条予以披露,且概无其他关於委任李小姐为执行董事的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欢迎李小姐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