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及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出具的《关于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获悉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于 2022 年 6月 10 日—2022 年 6 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43,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的被动减持行为,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