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景瑞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4)条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有关本公司核数师变更的公告(「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彙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义。
委任核数师
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元信德」)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新核数师,以填补罗兵咸永道辞任后的临时空缺,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开元信德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适时就2021年年度业绩的刊发日期作出进一步公告。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证券已从2022年6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以待公佈2021年年度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