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景瑞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子公司统称「本集团」)谨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而作出。
(1)2022年7月票据
本公司2022年7月到期之12.0厘优先票据(ISIN编码:XS2016006699;通用编码:201600669;股份代号:5603)(「票据」)将于2022年7月25日到期。于到期时,票据未偿还本金额260,000,000美元及应计利息15,600,000美元将到期并应予支付。本公司预计于到期时不能支付。
未支付可能使其他债权人可以要求本集团加快偿还其债务。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收到本集团任何债权人的任何加速到期通知。
票据到期时,票据将从联交所除牌。
(2)委任顾问
本公司已委任钟港资本有限公司为财务顾问,以评估本集团的资本结构、评估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及探寻所有可行解决方案以缓解当前流动资金问题,并尽快达成对所有持份者最优的解决方案。本公司为此亦已委任盛德律师事务所为其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