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发展:盛唐地产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后,公司已丧失对其控制权

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302,196,507.34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的 83.3%,表决结果为通过。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唐公司”)被债权人穗港消防服务公司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申请破产清算。广州中院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作出(2022)粤 01 破申 15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穗港消防服务公司对盛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广州中院发布公告(2022)粤 01 破 94-1 号指定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盛唐公司管理人,并定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召开盛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2022 年 7 月 12 日下午 14 时 30 分,盛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采取线上会议形式召开,各债权人均通过手机小程序(智慧破产管理)或电脑网页等方式网络参会,会议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合议庭法官主持。
会议准备及具体议程:
1.宣布破产清算案件受理、债权人会议的职权等内容(合议庭主持)
2.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工作(合议庭主持)
3.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审议关于债权人会议后续以书面形式召开及表决的议案
4.债务人接受询问
5.宣布散会

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收到盛唐公司管理人发布的《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示》,公示载明“为便于债权人在盛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行使临时表决权,经管理人申请,广州中院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作出(2022)粤 01 破 94-2 号决定书,决定临时确定深圳赛 思 空间 设计 工 程有 限 公司 等 53 位债 权 人的 债权 数 额, 共 计人 民 币581,597,714.84 元,其中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为 362,771,420.36 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 2 家。

本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 53 家,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共 51 家,占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 96.22%。管理人收回表决单 30 张,对《债权人会议后续以书面形式召开及表决的议案》表示无异议的有 27 张表决票,有异议的有 3 张表决票。经管理人统计,同意《债权人会议后续以书面形式召开及表决的议案》的债权人共有 27 家,其票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总票数的 52.94%,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302,196,507.34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的 83.3%,表决结果为通过。

综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债权人会议后续以书面形式召开及表决的议案》。”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自盛唐公司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后,公司已丧失对其控制权,盛唐公司不
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事项对公司的具体影响需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最终清算方案,结合专业机构的评估、审计结果,依据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盛唐公司破产清算案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