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

确保了合作各方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我司在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控股子公司中交地产(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拟与合作方苏州隽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泽公司”)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苏州中交路劲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劲公司”)富余资金,其中苏州公司拟调用不超过 25,500 万元,隽泽公司拟调用不超过 24,500 万元,上述资金将根据路劲公司资金情况分批次调用,调用期限自每笔资金到账起不超过 3 年,不计息。

我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公司拟与合作方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集团”)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苏州华运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公司”)富余资金(到期续借),其中苏州公司拟调用不超过 10,200 万元,金地集团拟调用不超过 9,800万元,调用期限 1 年,年利率 4.35%。

本次项目公司合作各方按股权(权益)比例调用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合作各方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214,254.31万元,占我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373%;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
772,808.16 万元,占我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237 %;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 441,446.15万元,占我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135%。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