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27 号”文注册。
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 7 年期,附第 5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 2022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共同协商,本期债券仅发行品种一(3+2 年期),品种一实际发行规模 25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3.45%。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及《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未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本期债券承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获配 2.40 亿元,报价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承销机构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承销机构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