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2,697,9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
公司部分回购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说明: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关于申请执行人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嘉兴金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州硕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一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对被执行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5,637,900 股股票进行处置,并拟定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 10 时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
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1、上述股票的处置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2、为缓解公司目前面临的流动性受限局面,更好推进“保交楼、保生产、保稳定、促转型升级”工作,稳定公司经营大盘,促进公司逐步实现良性循环,最大程度保障客户、员工、债权人、合作方等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公司将积极协调资金,履行社会稳定责任、全力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推进。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在进展过程中,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