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晚间,荣盛发展发布公告,公司2018年5月份销售情况2018年5月,公司实现签约面积63.3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8.72%;签约金额67.65亿元,同比增长62.62%。
2018年1-5月,公司累计实现签约面积286.0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6.04%;累计签约金额293.28亿元,同比增长36.46%。
上述签约面积和金额统计口径包含公司参与投资的全部房地产项目。
鉴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差异,以上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公司近期新增土地储备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指引的规定,现对公司2018年5月份新增土地储备情况公告如下:(一)2018年5月份,公司下属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在安徽省蚌埠市、湖南省株洲市、河北省邢台市、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取得了多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1、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荣盛(蚌埠)置业有限公司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活动中,分别以 81,605 万元、64,395 万元竞得蚌埠市蚌挂(2018)16 号、蚌挂(2018)17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计成交金额为 146,000 万元。上述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2蚌埠市蚌挂(2018)16 号地块位于蚌埠市经开区南湖路西侧、宏业南路北侧,出让面积 62,826.876 平方米(折合 94.2403 亩),由地块一、二、三、四、五、六等六个小地块组成,地块一、二、五、六容积率≤2.5,地块三、四容积率≤3.0;地块一、二、五、六建筑密度≤25%,地块三、四建筑密度≤50%;地块一、二、五、六绿地率≥40%,地块三、四绿地率≥15%。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用地期限 40 年,住宅用地期限 70 年。
蚌埠市蚌挂(2018)17 号地块位于蚌埠市经开区南湖路西侧、宏业南路南侧,出让面积 50,033.836 平方米(折合 75.051 亩),由地块七、八、九等三个小地块组成,地块七、八容积率≤3.5,地块九容积率≤1.6;地块七、八建筑密度≤60%,地块九建筑密度≤30%;地块七、八绿地率≥10%,地块九绿地率≥40%。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商务用地,商业用地期限 40 年,住宅用地期限 70 年。
2、2018 年 5 月 11 日至 2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以 83,313 万元竞得株洲市[2018] 网挂第 069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具体情况如下:株洲市[2018] 网挂第 069 号地块位于株洲市荷塘区升龙路与向阳路交汇处以西水竹湖综合开发项目出让项目,出让面积平方米(折合 116.7123 亩),容积率>1.0 且<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兼商服用地(商服 6%),商业用地期限 40 年,住宅用地期限 70 年。
3、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控股下属公司邢台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河北省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 25,932 万元竞得邢台市邢国土[2018]6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邢台市邢国土[2018]6 号地块位于邢台市公园东街、邢州大道、花园路、朝阳南街围合区域,出让面积 29,292.37 平方米(折合亩),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土地用途为住3宅用地,用地期限 70 年。
4、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修武荣盛文化旅游古镇开发有限公司在河南省焦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系统举办的挂牌出让活动中,分别以 3,719 万元、万元竞得修武县 XGT2018-03 号、XGT2018-04 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合计成交价款为 7,491 万元。上述地块具体情况如下:修武县 XGT2018-03 号地块位于焦作市修武县宁城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南角,出让面积 39,096.37 平方米(折合 58.6446 亩),容积率>1.0 且≤1.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45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5%,商业用地期限 40 年,住宅用地期限 70 年。
注:其中临云台大道(退道路红线 20 米)、宁城大道(退道路红线 20 米)共计面积 8,266.28 平方米(12.39 亩)只用于绿化使用,不得从事建设。
修武县 XGT2018-04 号地块位于焦作市修武县文化路南段东侧,出让面积 39,660.48 平方米(折合 59.4907 亩),容积率>1.0 且≤1.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45 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5%,商业用地期限 40 年,住宅用地期限 70 年。
注:其中临云台大道(退道路红线 20 米)共计面积 2,295.48 平方米(3.44 亩)只用于绿化使用,不得从事建设。
(二)2018 年 5 月,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收购股权方式控制了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江西省上饶市多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1、2018 年 5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清荣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方式,以 26,638.76 万元取得永清荣之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5%的股权,同时控制了其旗下永清县 2017-53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永清县 2017-53 号地块位于永清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菜园村,4地块面积 61,267.13 平方米(折合 91.9007 亩),容积率≥1.3 且≤2,建筑密度≤30%,绿化率≥35%,建筑高度≤50 米。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用地期限 70 年。
2、2018 年 5 日,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方式,以 24,862 万元取得弋阳县顺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同时控制了其旗下土地证编号为赣(2018)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0003931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赣(2018)上饶市不动产权第 0003931 号地块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狮山居委会丰溪路东侧,地块面积 78,610 平方米(折合 117.915 亩),容积率≥1.0 且≤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用地期限 40 年,住宅用地期限 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