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晚间,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月末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
具体如下: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度累计新增借款(合并口径)为 63,824.37 万元(包括银行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股东借款、公司债券及其他借款等业务类别),占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为 5.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新增借款对公司偿债能力无不良影响。
4月26日,发布2018年一季报,公司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31亿元,同比增长64.19%;房地产开发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7.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2.19万元,同比下降86.52%,房地产开发行业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30.69%,公司每股收益为0.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