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誉置业:公司清盘呈请聆讯延期

香港呈请的聆讯押后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一)上午九时三十分进行审理。

本公告乃由天誉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第37.47A条、第37.47B条及第37.47E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发出。

香港高等法院聆讯延期

兹提述本公司(i)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二日有关新城晋峰投资有限公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提出的针对本公司的清盘呈请(「香港呈请」)的内幕消息公告,内容有关指控本公司未偿还其声称持有的优先票据,涉及本金2200万美元及其应计利息;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有关香港呈请聆讯的日期定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星期三)的公告。

根据高等法院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的命令,香港呈请的聆讯押后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一)上午九时三十分进行审理。本公司将于需要时另作公告,以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香港呈请的最新发展。

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如有疑问,可向彼等本身之专业或财务顾问寻求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