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预计于2023年2月10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

鉴于关注函中的回复内容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月 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10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3 年 2 月 7 日前
完成报送。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与回复。鉴于关注函中的回复内容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经公司申请,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并继续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加紧核查相关事项,预计于 2023 年 2 月 10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