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期被司法强制执行而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32,240,000股,上述股份已于2023年2月8日完成股份变更手续。
泰禾投资因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的股票质押业务触发违约条款,光大信托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9月26日北京三中院阿里资产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泰禾投资持有的132,240,000股公司股份发布一拍公告,后因无人报名竞价而流拍;2022年11月27日至28日,北京三中院依法对上述股票在原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拍卖,竞买人张旭以人民币116,159,616元(壹亿壹仟
陆佰壹拾伍万玖仟陆佰壹拾陆元)的最高价竞得。
经司法拍卖并执行,上述132,240,0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3年2月8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本次减持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截至目前,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合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526,077,1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4%。公司已履行相关提示义务,后续公司将继续关注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权被强制执行的情况,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 截 至 目 前 , 泰 禾 投 资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为1,034,267,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5%,其中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1,034,267,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5%。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被法院判定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泰禾投资函告,其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泰禾投资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