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一月的月内总销售收入共约人民币13.5亿元,销售面积达约88,400平方米。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李思廉博士、张力先生、张辉先生及相立军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张琳女士及李海伦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郑尔城先生、吴又华先生及王振邦先生。
销售面积达约88,400平方米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一月的月内总销售收入共约人民币13.5亿元,销售面积达约88,400平方米。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李思廉博士、张力先生、张辉先生及相立军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张琳女士及李海伦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郑尔城先生、吴又华先生及王振邦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