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龙中国地产:2023年1月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8.033亿元

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吕明先生(主席)、吕进亮先生及吕志聪先生

港龙中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连同其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2023年1月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803.3百万元。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吕明先生(主席)、吕进亮先生及吕志聪先生。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吕永茂先生及吕永南先生。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栢鸿先生、郭少牧先生及邓露娜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