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荣地产:本公司正与其主要境外债权人磋商,并协助其尽职调查工作

倘若境外整体债务管理方案获债权人接纳并实施,将为债权人提供高于财务顾问所预测的清算回收金额的价值。

本公告乃由正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37.47A、37.47B及37.47E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境外整体债务管理方案的最新情况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四月十日、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二二年八月三日、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日、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九日、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及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的公告(「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彙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知会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公司正与其顾问稳步推进境外整体债务管理方案的筹备工作。目前,本公司正与其主要境外债权人磋商,并协助其尽职调查工作。

视乎本公司及其顾问的进一步考虑及╱或与境外债权人的讨论,境外整体债务管理的初步建议方案的暂定条款将或不包括任何本金的削减及可能包括分期摊还现有债务的本金及其

任何应计且未付利息。本公司重申其计划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底前向境外债权人提呈境外整体债务管理的初步建议方案,以供讨论。

本公司相信,倘若境外整体债务管理方案获债权人接纳并实施,将为债权人提供高于财务顾问所预测的清算回收金额的价值。

本公司将密切监察情况,并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向市场通报任何重大进展的最新消息。

盈利警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二年年度」)未经审核管理帐目之初步评估及现时可获得之其他

资料,预期于二零二二年年度,本集团将录得母公司拥有人应佔亏损约人民币12,500.0百万元至约人民币13,500.0百万元(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一年年度」)

母公司拥有人应佔溢利:人民币809.0百万元),及核心亏损(即剔除资产减值、公允值变动、汇兑损益等非现金性质项目影响后的净亏损)约人民币3,000.0百万元至约人民币4,000.0百万元(二零二一年年度的核心纯利:人民币2,284.1百万元)。

该母公司拥有人应佔亏损主要是由于以下因素导致:(1)鉴于新冠疫情于二零二二年持续反覆、中国房地产行业整体需求下滑及融资环境持续收紧等影响,(i)较二零二一年年度相比,项目售价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及计提资产减值增加;(ii)结转收益低于预期;及(iii)投资物业公平价值下降;(2)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及利息收入下降;(3)融资成本增加;及(4)录得汇兑亏损。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本集团二零二二年年度未经审核管理帐目之初步评估及现时可获得之其他资料为依据,该等资料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亦可能会作进一步调整或修订。有关本公司二零二二年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预期将在二零二三年三月底前刊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心阅读。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小心,切勿过分依赖该等资料,及在有疑问时向其专业或财务顾问寻求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