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其他董事会目前可得的资料的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于报告期将会录得约人民币267.37亿元的总收入,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约人民币270.71亿元的总收入相比小幅下降但仍接近该歷史最高水平,这主要归因于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坚持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的「保竣工、保交付」的政策方针。然而,(1)受2019冠状病毒疾病疫情反覆爆发、房地产市场严重放缓,以及紧缩融资环境的多重影响,导致在报告期本集团纳入结算的项目毛利受压;(2)受市场环境影响,本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的存货及其他资产减值拨备增加和投资物业公允值亏损;以及(3)由于报告期内资本化利息金额减少,导致本集团的融资成本大幅上升,预期本集团于报告期将会录得股东应佔亏损净额约人民币120亿元,而2021年同期则录得股东应佔溢利净额约人民币8.62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于报告期的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对本集团于报告期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尚未落实或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本集团于报告期的实际财务业绩或会与本公告所披露者有所不同。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于报告期的全年业绩公告,该公告将由本公司于2023年3月底前刊发。
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于报告期的全年业绩公告,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