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之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将于本年度录得的股东应佔盈利介乎港币20,000,000元至港币35,000,000元,而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则录得股东应佔盈利约港币425,000,000元。
董事会认为,本年度股东应佔盈利减少是主要基于以下原因的综合影响:(i)由于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联营公司就其租户终止租赁其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投资物业,收取了一次性终止费用约港币163,000,000元,而本年度并无该等收入,使应佔联营公司盈利大幅减少;及(ii)本集团位于英国伦敦的投资物业Ryder Court项目,于二零二一年期间贡献公允价值收益约港币201,000,000元,而该项目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完成出售,本年度并无此等公允价值收益。
本公司正在落实其本年度之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对本集团本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之初步评估为依据,有关资料均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可修订及可能作出潜在调整。本集团本年度之财务业绩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刊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将于适当时候发佈之本集团本年度的年度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