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1 条第(四)款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或者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个交易日低于 1 元/股,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股,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其他风险提示,公司 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
均为负值,且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3年 5 月 5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