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投资:澄清披露交易租赁物业及资产资本化

董事会谨此澄清,该公告载有手民之误及无意笔误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关于租赁物业及资产资本化。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使用之词彙具有该公告界定之相同意义。

董事会谨此澄清,该公告载有手民之误及无意笔误。兹澄清以下提述︰(1)「东莞正阳电子机械有限公司」应为「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2)「正阳电子机械」应为「正阳电子」;(3)释义一节内「租赁协议」项下「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六日」应为「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及(4)「GEM上市规则涵义」一节项下「一次性关连交易」应为「一次性之交易」,以及「正阳电子」为独立第三方。释义一节内「关连人士」之定义应予移除。

除上述澄清外,该公告所载之所有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