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52 号),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在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9 条的规定,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终止上市暨摘牌日期,上交所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于2023 年 7 月 18 日终止上市暨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