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34500万份

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

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4,5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5,007.3315 万股的 8.52%。其中首次授予 28,1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6.94%,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数的 81.45%;预留 6,4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58%,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数的 18.55%。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4,5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5,007.3315万股的8.52%。其中首次授予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6.94%,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数的 81.45%;预留 6,4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58%,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数的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