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马股份”或“公司”)近期获悉债权人重庆市宇邦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宇邦”)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于 2023 年 8月 7 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重庆五中院就上述申请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进行了听证,公司法务参与了本次听证,并向法院提供了相应证据材料。
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收到重庆五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渝 05 破申 608 号,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被申请人迪马股份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法院裁定如下:不予受理申请人重庆宇邦对被申请人迪马股份的破产清算申请。
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重庆五中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风险提示,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未来也将持续做好经营管理工作,该申请及申请不予受理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实质影响。
申请人是否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是否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保持生产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