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暨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董事薛黎曦女士对董事会上述议案未提交表决票。除此之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均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公司董事薛黎曦女士无法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无法保证的具体内容及详细说明
董事薛黎曦女士无法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且未说明理由。
二、董事会说明
公司已向出席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暨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暨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所有材料,本次董事会及监事会均仅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一个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除薛黎曦女士以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城大通:董事薛黎曦无法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薛黎曦女士无法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且未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