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 日和 2018 年 7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和 2018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3 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8-075 号)和《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87 号)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最高成交价为 5.9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788,268.20 元(含交易费用)。
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实施回购方案前需披露回购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由于时间安排考虑欠周的原因,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和《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法律意见书》的披露工作尚在进行中。
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