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丽丽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董丽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董丽丽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丽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董丽丽女士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董丽丽女士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海琼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拟聘任财务负
责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张海琼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其简历详见附件。
附件:张海琼女士简历
张海琼,女,生于1972 年。东南大学学士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CPA),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正道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项目主审、上海万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上海应明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上海恺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新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