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太兴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及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初步审阅,预期本期间将录得本公司股东应佔溢利不少于港币10百万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上一期间」)为亏损约港币14.5百万元。本集团中期业绩之转亏为盈主要由于(i)本期间之本集团的投资物业公平值亏损幅度减少至约港币17.3百万元,而上一期间公平值亏损约为港币24.1百万元;(ii)本集团本期间重估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账之金融资产未变现亏损大幅下降至约港币0.2百万元,而上一期间未变现亏损约为港币5.7百万元及(iii)本集团本期间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列账之债务工具减值亏损扣除拨回大幅增加至约港币13.7百万元,而上一期间减值亏损扣除拨回约为港币4.3百万元。然而,本公司亦预期本期间之本公司股东应佔之全面开支总额录得约港币47.6百万元,而上一期间约为港币58.0百万元,与上一期间水平相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