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展期情况概述,为了促进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与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路支行(以下简称“廊坊银行”)于 2020 年 12 月合作房地产开发借款业务本金 8,000 万元,期限 3 年。截至目前,上述借款本金余额 6,999 万元。
目前,基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考虑,公司与廊坊银行拟继续合作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 6,999 万元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展期业务,展期期限为 18 个月,并以公司名下不动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总额不超过 7,8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54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本次借款展期事项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借款展期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