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龚泽民先生提名,聘任张勇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勇华先生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总经理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张勇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张勇华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附:张勇华先生简历
张勇华:男,1964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曾任深圳市新亚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03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23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2月至今,暂代本公司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