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 月 9 日,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75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11,540,705 股股份、向天津滨海新区物美津融商贸有限公司发行 111,540,705 股股份、向深圳嘉璟智慧零售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24,786,823 股股份、向重庆商社慧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829,937 股股份、向重庆商社慧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960,643 股股份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百货:吸收合并重庆商社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