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将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择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2 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截至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未来 3 个月、6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