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中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月四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当中包括)二零二四年四月票据。
诚如该等公告所述,二零二四年四月票据的条款项下已发生违约事件,故二零二四年四月票据已自二零二三年十月五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
于本公告日期,二零二四年四月票据的未偿还本金额为500,000,000美元。诚如该等公告所述,本集团与其顾问就所有其持份者的利益,以确保本集团可持续经营,正努力就目前的境外债务状况寻求整体解决方案(「整体解决方案」)。鉴于本集团流动资金紧张,以及就整体解决方案与境外债权人的持续沟通,本公司预计上述本金连同二零二四年四月票据的应计未付利息于到期日时将仍然未能偿还及将不会结清。
由于二零二四年四月票据将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九日到期,二零二四年四月票据将于到期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除牌。于撤销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后,本公司将与票据持有人保持积极沟通,如有需要,票据持有人可透过project.sce htisec.com与本公司或其财务顾问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联络。
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如有任何疑问,股东及投资者应寻求专业人士或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