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持续与由其多家境外贷款银行组成的委员会(「协调委员会」)及其顾问安迈融资顾问有限公司和Allen Overy Shearman Sterling进行磋商。本公司欣然宣佈,与协调委员会的磋商已取得进一步进展。本公司与协调委员会已同意向下一阶段推进,以四月公告公佈的条款为基础协商及商定正式的文件。
本公司告知,组成协调委员会的贷款银行合共持有本公司适用债务项下的境外贷款融资本金额约59%。因此,协调委员会的支持代表本公司为其境外债务寻求全面解决方案的另一项重大里程碑,而本公司谨此再次感谢协调委员会及其顾问对本公司目前工作的持续支持及参与。本公司将继续与协调委员会、债券持有人小组及其顾问合作,以商定该提案的详细安排,包括磋商及签订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本公司进一步告知,除四月公告所详述的主要条款外,本公司亦将寻求纳入人民币计值的贷款选项,以配合境外贷款方的不同需要。此外,该提案内的长端贷款选项,结合本公司自境内「房地产项目白名单」机制可获得的融资支持,预期将进一步降低本集团日后的整体财务成本。
现时并无任何债权人开展针对本公司的法律程序。
为免生疑问,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就该提案的最终条款与协调委员会及债券持有人小组磋商,而各方尚未就有关条款订立任何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本公司期望将继续与债权人进行积极和建设性的对话,并保持积极的势头,以期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以文件落实该提案的条款。为此,本公司将继续在适当的时候向所有持份者提供有关进程的重大最新情况。
任何全面解决方案的实施将受制于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多项因素。由于无法保证任何全面解决方案能成功实施,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及本公司其他投资者(i)切勿仅依赖本公告或本公司可能不时刊发的任何其他公告所载的资料,及(ii)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考虑相关风险及审慎行事。如有疑问,建议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及其他投资者向其专业或财务顾问寻求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