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世荣兆业”)于2023年5月12日及2023年5月19日分别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送达的(2023)粤 04执543-551号、(2023)粤 04执543-55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2023)粤04执543号之二、(2023)粤04执543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获悉珠海中院在执行梁家荣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九起案件中,已裁定冻结并将拍卖被执行人梁家荣所有的及梁社增名下实际为被执行人梁家荣所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596,440,000 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50%,占公司总股本的73.72%。
2024 年5月22日,珠海中院就上述司法拍卖事项的具体事宜向公司送达了(2023)粤04执543-551号《通知书》。
2024年5月27日,公司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获悉,关于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将被司法拍卖事项,珠海中院已发布(2023)粤04执543-551号、(2023)粤04执543-551号之一、(2023)粤04执543-551号之二拍卖公告。
如本次司法拍卖成功,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股份将被拍卖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