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终止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2024]6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4年5月29日,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6月19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
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4个月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资产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仅可卖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