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巽控股: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将退任本公司核数师

董事会现正物色新核数师以填补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退任后而产生的空缺

核数师退任

本公告乃由三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

规则」)第13.51(4)条而作出。

董事会宣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将退任本公司核数师,自将于2024年6月28日举行之本公司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结束后生效,且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知会本公司彼等将不会于股东週年大会上寻求续聘为本公司核数师。

本公司已接获一封来自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日期为2024年6月11日的函件,确认直至该函件日期,就本公司之核数师变更事宜,概无彼等认为与其退任相关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垂注。在决定退任一事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与审核有关的专业风险及审核费用水平。

董事会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确认,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与本公司并无意见不合,且董事会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并未知悉任何有关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退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及联交所垂注。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于过往多年向本集团提供专业及优质服务。

由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将不会于股东週年大会上寻求续聘为本公司核数师,故本公司日期均为2024年6月5日的通函(「股东週年大会通函」)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中的第4项普通决议案已被撤回并将不会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提呈。除不会就上述第4项普通决议案进行表决或点票,撤回上述第4项普通决议案将不会影响股东週年大会通函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之有效性。除上述者外,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所载之所有其他决议案将维持不变,并将继续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考虑并进行表决。举行股东週年大会的日期、时间及场地将维持不变。就已递交股东週年大会代表委任表格之本公司股东而言,有关代表委任表格仍然适用于股东週年大会除上述第4项普通决议案之外的其他决议案。

董事会现正物色新核数师以填补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退任后而产生的空缺。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就有关委任本集团新核数师作出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