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经营需要,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提供股权质押、保证方式为相关贷款提供担保。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须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已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裁对于单笔对外担保金额低于人民币125亿元进行决策。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总裁已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策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446.85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7.8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445.0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1.82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为466.42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将为1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