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营需要,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滨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签署了《停车位框架协议》,预计在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将与滨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服务”)发生转让停车位使用权的关联交易,转让金额不超过1.5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戚金兴先生、莫建华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