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对象为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资本”)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发行对象为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资本”),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此,联投资本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并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已经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发行的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同意以及获得相关批准、同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联投集团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同时,本次发行彰显了联投集团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向市场以及中小股东传递积极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