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3,131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94.28%

本次会议共有两项表决事项,截至表决截止时间(即2024年7月25日18点),相关事项的表决情况如下:
1.表决事项一:《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非现场及网络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3,245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97.71%,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6,222,225,983.82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3.90%,超过二分之一。
2.表决事项二:《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3,131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94.28%,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3,420,064,941.83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03%,超过二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上述议案均已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债权会议召开情况说明,重庆金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重庆金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下午14:30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重庆金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席人员包括:已依法申报债权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公司债权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管理人代表及重庆金科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等。

重庆金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事项共两项,分别为《重庆金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非现场及网络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及《重庆金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本次重庆金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表决。鉴于参会的部分债权人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再进行表决,且本次表决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24时,上市公司将在表决结果统计完毕后,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