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石爱民先生、董事及总经理郭伟先生、董事及副总经理陈瑜先生的书面辞呈。具体情况如下:
石爱民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郭伟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一并辞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石爱民先生与郭伟先生后续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
陈瑜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石爱民先生、郭伟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鉴于新任董事长、董事的产生尚需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石爱民先生、郭伟先生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董事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石爱民先生与郭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建议,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同意提名邓立新先生、宗卫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第一百零五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聘任宗卫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