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还款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云南东方柏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方柏丰”)、云南柏丰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柏丰集团”)就应付公司的债权本息共计84,589,274.33元的后续还款安排达成协议。
本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有利于加速现金流的回笼,降低应收账款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已向东方柏丰收回股权款2.5亿元、债权款4.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