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置业:王全辉辞去执行董事

王大在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及林戈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

10月22日,美的置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美的置业”)宣布董事变更。

公告显示,王全辉先生因需投入更多时间于集团其他业务经营,辞去执行董事的职务,且确认与公司无意见分歧及需股东关注事宜。与此同时,任凌艳女士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她拥有丰富的财务背景和专业资格,曾在美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多个职位,并担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美的置业进一步宣布执行董事有以下新职能分工,自2024年10月22日起生效:郝恒乐先生为满足《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2.1条,担任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王大在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及林戈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

郝恒乐先生(别名赫恒乐),55岁,现任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兼总裁,为满足《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2.1条,自2024年10月22日起担任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郝先生负责制定本公司的整体策略及政策,领导董事会履行其角色及职责,为公司制定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郝先生亦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郝先生从2004年5月起加入本集团,并自2017年11月29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郝先生曾于2018年5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担任公司的总裁,亦于公司其他附属公司担任多个董事职位,拥有丰富的中国房地产行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