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356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10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对《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作出相应修改。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各中介机构就《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逐项分析核实,同时对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予以补充更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加期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正根据相关要求对相应信息进行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组织各方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