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通过关联交易收购济南鲁茂的股权。
公告显示,于2024年12月27日,山东捷兴、中国金茂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金茂北方与深圳盛秋签订股权及债权收购协议。
据此,山东捷兴及金茂北方同意分别向深圳盛秋收购其所持济南鲁茂的全部股权及标的债权,总对价为人民币100,012,581.15元。其中,山东捷兴所收购的转让标的一对价为人民币62,077,809.12元,金茂北方所收购的转让标的二对价为人民币37,934,772.03元。于济南鲁茂收购完成后,中国金茂间接持有济南鲁茂的股权比例将由27.5%提升至37.93%。
转让代建根据独立评估机构于评估基准日对济南鲁茂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及深圳盛秋对济南鲁茂之股东借款余额确定,包括按照资产基础法对济南鲁茂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人民币94,535,496.27元,及深圳盛秋对济南鲁茂之股东借款余额的账面值人民币135,569,801.65元。
股权及债权收购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深圳盛秋应促成深圳安创将其尚欠济南鲁茂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9,500,000元的资金偿还予济南鲁茂。于济南鲁茂收到深圳安创偿还的人民币49,500,000元的当日,山东捷兴及金茂北方分别以现金向深圳盛秋支付上述济南鲁茂收购的对价。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乃于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王葳女士作为中国平安的雇员,彼被视为于本次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并已就批准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