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 年12 月30日,公司收到立信《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2024年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概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万玲玲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委派的万玲玲女士工作调整原因,经本所安排,拟将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万玲玲女士更换为戴金燕女士。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戴金燕女士,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曾签署或复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审计报告。
三、本次变更人员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戴金燕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相关工作已经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