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上坤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及13.49(3)(i)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8月7日及2024年8月30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分别有关(其中包括)延迟刊发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年度业绩公告(「2023年年度业绩」);本公司股份于联交所暂停买卖;接获来自联交所的復牌指引及復牌进展之季度最新情况;接获来自联交所的额外復牌指引;及延迟刊发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公告(「2024年中期业绩」)。除非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彙具该等公告界定的相同涵义。
復牌进度之季度更新
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A条,本公司须就其发展公佈季度更新资料,包括(除其他相关事项外),其业务营运、其復牌计划、其復牌计划的实施进度及復牌计划的任何重大变动。本公司将继续于适当时候发佈进一步公告,以使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瞭解重大发展。董事会谨此向其股东及投资者提供以下有关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为履行復牌指引所作出努力的发展及进展之最新资料。
业务营运
本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物业开发及物业投资。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业务营运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照常进行。董事会将持续密切监察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
復牌计划及进度
本集团正在进行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及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综合财务报表的审阅。待完成审核及审阅后,本公司将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刊发2023年年度业绩及2023年年报以及2024年中期业绩及2024年中期报告。本公司将就预计刊发2023年年度业绩及2023年年报以及2024年中期业绩及2024年中期报告的日期以及预计召开本公司股东週年
大会的日期另行刊发公告。
董事会亦正在物色合适候选人,以填补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的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的空缺。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股份已自2024年4月2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达成復牌指引及作出任何补充或修订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对股份继续暂停买卖之影响有任何疑问之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据此徵询适当之专业意见。